村两委廉政承诺书
廉政承诺书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,切实做到廉洁奉公,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,自觉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始终做到清正廉洁。
二、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,谋私利。
三、带头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坚持任人唯贤,不搞任人唯亲;坚决抵制“跑官、要官”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四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,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,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,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。
五、认真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。
六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起到表率作用。严格规范公务活动、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。决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各种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,决不接受与职务、公务有关的谋利行为。
七、决不违反中央和自治区党委、市委、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。
承诺人:刘保廷 高桂珍 朱春梅 王海东 刘旭娟 刘晓敏 侍丽丽
2021年 2 月 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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